关于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横向科研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申请受理的通知
各创新团队: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温医大〔2021〕115号)《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关于印发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慈医研〔2022〕3 号)文件精神,研究院现启动受理2020年至2024年横向科研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申请。
一、发放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横向科研项目劳务报酬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1),向研究院提出发放申请;
2、研究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科研与校地合作办公室等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公示后,于4月3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3)提请研究院分管领导审批;其中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劳务报酬发放5万元及以上的需经院长办公会审议,3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
3、研究院财务按照审议核准的劳务报酬发放额度进行发放,于5月底前发放完毕。
二、发放要求
横向科研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人员范围及比例以合同为依据,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联系方式
科研与校地合作办公室:联系人:洪莹;联系电话:0574-63801999,13486047720;邮箱:353939549@qq.com。
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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