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宁波院区)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宁波院区)(以下简称“基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订基地的复试细则,并负责基地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基地招生与培养办公室具体安排、协调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成立复试纪检监督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择优选拔,切实维护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三)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在学校、基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
三、复试方式
按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采取分专业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分批次复试对象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通过专业复试线考生。
(二)第二批:复试对象为调剂成功的考生。
(三)第一批、第二批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再行调剂和复试。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上线考生
考生须达到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遵循同一学科专业(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名单,各专业分组进行复试。
基地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组织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未达到复试比例的专业组织现有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的缺额再进行调剂。调剂比例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原则上比例为1:1.5至1:5之间。计算复试人数时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二)调剂生
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须不低于12个小时,志愿锁定时长为36小时。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
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基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进行择优调剂,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中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学校自命题西医综合,不得调剂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西医综合考试科目的临床医学专业。考试科目中无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含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考生考试科目中有数学。
调剂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根据教育部要求,采取“双机位”“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等方式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复试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15-20分钟。
(一)个人陈述(口头陈述或PPT汇报):采用开放式主题。各专业主题、类型、形式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确定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随机组成面试小组,
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六、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进行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一)同一批次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二)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相同,则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三)同一批次复试,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上述(二)条款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四)确定导师: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经初试、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方可进入双向选择环节。双向选择工作分轮次进行。
考生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基地根据考生的导师选择意向安排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若经多轮匹配后,仍有考生未确定导师,同时其志愿导师的招生计划又有缺额者,该导师必须接收该考生。
完成双向选择后,研究生和导师共同确认结果,并由基地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师生双选工作一经结束,不得随意更改。
七、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深化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材料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执行回避政策。同时做好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工作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如有家人或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必须执行回避政策,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基地招生与培养办公室,电话:0574-63809935,电子邮箱:695991078@qq.com
(五)本办法经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其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宁波院区)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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