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研究院副院长的通知
各入驻团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研究院服务地方的职能,切实提高研究院运行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工作需求,决定设立副院长一名,并就相关选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致力于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二)对高等教育事业怀有深厚感情,愿意投身于研究院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并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三)在教学科研方面应具有较高水平,并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工作内容
常驻研究院,协助研究院院长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将结合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诚挚邀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志于参与研究院行政管理事务的教师进行个人自荐。
有意者请于2月26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副院长自荐表》(见附件)递交至研究院党政办公室。选聘结果由研究院及研究生院联合审定,并在研究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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